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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 居家無障礙設施施作
ACCESSIBLE DESIGN
無障礙設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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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辦補助 -
施工安裝 -
現場評估 -
客製化無障礙設施
長照2.0居家無障礙補助
申請資格 (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):
- . 65歲以上長者(原住民為55歲以上)
- 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
- .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- . 經評估為「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」,且有居家無障礙改善需求
補助金額(每3年最高補助40,000元,依經濟狀況分擔比例):
- . 低收入戶:全額補助
- . 中低收入戶:自付10%,政府補助90%
- . 一般戶:自付30%,政府補助70%
主要施工項目與補助標準
以下為常見的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項目及補助上限
輔具項目 | 項目 | 補助上限 |
---|---|---|
出入口與動線 | 固定式斜坡道 | 10,000元 |
非固定式斜坡板(C款) | 10,000元 | |
門框加寬(B款) | 10,000元/處 | |
防滑地磚或止滑條 | 3,000元/處 | |
浴室安全 | 浴室扶手(每10公分) | 150元 |
可動式扶手 | 3,600元/支 | |
壁掛式淋浴椅 | 5,000元 | |
浴缸拆除或改裝 | 7,000元 | |
馬桶改善(含安裝或移除) | 5,000元 | |
廚房調整 | 流理台改善(可調式) | 15,000元 |
抽油煙機位置調整 | 1,000元 |
申請流程:
- 1. 聯繫評估: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向當地衛生局申請需求評估。
- 2. 專員訪視:照管專員到府評估失能等級及居家環境需求。
- 3. 核定補助:確認符合資格後,發放「補助核定通知書」。
- 4. 施工或購買:
. 持核定書至特約廠商施作,廠商代墊費用(僅需支付自付額)。
. 需於6個月內完成工程,並檢附施工前後照片、發票及房屋證明文件。 - 5. 核銷撥款:完工後3個月內提交文件,政府撥款至指定帳戶。
注意事項:
- 1. 房屋所有權:若非自有房屋,需提供租賃契約及屋主同意書。
- 2. 補助限制:
. 相同項目若未達最低使用年限(如輔具),不得重複申請。
. 補助金額以「照顧組合表」上限為準,超出部分需自費。 - 3. 特殊情況:住院或住安養機構者不得申請居家無障礙補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