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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 居家無障礙設施施作

ACCESSIBLE DESIGN

無障礙設施

  • 代辦補助
  • 施工安裝
  • 現場評估
  • 客製化無障礙設施

長照2.0居家無障礙補助

申請資格 (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):
  • . 65歲以上長者(原住民為55歲以上)
  • 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
  • . 50歲以上失智症者
  • . 經評估為「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」,且有居家無障礙改善需求
補助金額(每3年最高補助40,000元,依經濟狀況分擔比例):
  • . 低收入戶:全額補助
  • . 中低收入戶:自付10%,政府補助90%
  • . 一般戶:自付30%,政府補助70%

主要施工項目與補助標準

以下為常見的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項目及補助上限

輔具項目 項目 補助上限
出入口與動線 固定式斜坡道 10,000元
非固定式斜坡板(C款) 10,000元
門框加寬(B款) 10,000元/處
防滑地磚或止滑條 3,000元/處
浴室安全 浴室扶手(每10公分) 150元
可動式扶手 3,600元/支
壁掛式淋浴椅 5,000元
浴缸拆除或改裝 7,000元
馬桶改善(含安裝或移除) 5,000元
廚房調整 流理台改善(可調式) 15,000元
抽油煙機位置調整 1,000元
申請流程:
  • 1. 聯繫評估: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向當地衛生局申請需求評估。
  • 2. 專員訪視:照管專員到府評估失能等級及居家環境需求。
  • 3. 核定補助:確認符合資格後,發放「補助核定通知書」。
  • 4. 施工或購買:
    . 持核定書至特約廠商施作,廠商代墊費用(僅需支付自付額)。
    . 需於6個月內完成工程,並檢附施工前後照片、發票及房屋證明文件。
  • 5. 核銷撥款:完工後3個月內提交文件,政府撥款至指定帳戶。
注意事項:
  • 1. 房屋所有權:若非自有房屋,需提供租賃契約及屋主同意書。
  • 2. 補助限制:
    . 相同項目若未達最低使用年限(如輔具),不得重複申請。
    . 補助金額以「照顧組合表」上限為準,超出部分需自費。
  • 3. 特殊情況:住院或住安養機構者不得申請居家無障礙補助。
補助諮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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